时俊从地上踉跄爬起,喝道:“要真是她杀的,法律自会制裁她,以命偿命,轮不到你来动手!”
“她已经承认了!就刚才!”傅思明的双眸似要流血,指着我,凄厉地喊道,“她就是一个妓女!你居然为了她舍弃姚南夕,你就是个睁眼瞎!”
时俊猛然抬头,看着我。
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不可置信和失望。
一对中年夫妇从一辆豪车上慌慌忙忙走了下来,这是我未来的公公和婆婆,名字分别叫时天明和李云娟。
未来不会再来了。
我无比清楚,我跟时俊这一段感情已经走到了绝境,再也无路可走了。
这个过程,我撒了无数的谎言。
我无意伤害任何人。
我只是魔怔了,相信野百合也有春天。
野百合怎么可能有春天呢?没有人欣赏的春天算什么春天呢?
时天明对时俊冷喝:“还嫌今天丢的脸不够吗?这里是你该来的地方吗?这场婚事就当你被毒蛇咬一口了,跟我回去!”
李云娟死拽硬拖,将时俊拖走了。
自始至终,这对夫妇没看我一眼。
从警察出示逮捕令的时候,我大致猜测了整件事情,不过瞬间,我便做出了决定。
我要认罪,然后选择死亡。
我被关在看守所三个月。
整个过程,我没见过傅思明、时俊,也没见过原告。
当我知道原告夫妇因为丧女之痛,伤心过度,住进了医院,我在法庭上嚎啕大哭。
法官认为,我这眼泪是悔过的表现,没有判我死刑立即执行,而是被判了死缓。
我挺失望的。
人生对于我来讲过于疲惫。我一刻也不想待了。
死亡,是我自己的选择。
原本凄惨荒凉的心境现在已经变得虚无。灵魂碎裂的声音已经渐渐地消失了,估计已经变成了一坨烂泥。
我的眼睛变得呆滞,像一对蜡球。
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被拽进监牢的,身体像一尊木偶让人随意摆弄。
我对周遭一切的感知都变得很混沌。
在牢房里枯坐了三天,终于寻到了独处的时间。
监牢里什么锐器和长条物都没有。他们防着犯人自残想得如此周到。
可是,一个人若是动了死意,无论如何也阻挡不了的。
人生很不公平。
有些人有倾城的长相,有些人因为丑陋的样貌像只野狗一样自卑得不能抬头。
有些人有泼天的富贵,有些人从垃圾桶里翻找一天三餐。
有些人一出生就叼着金汤匙,有些人拼尽一生,才能从富人手底下挣上碎银几两。
可是,还是有一样是公平的。
无论贵贱高低、矮胖肥瘦、美丽丑陋,都能决定自己的生死。
有差别的,只是可以选择方式,只是痛苦的程度,只是选择死亡是否足够坚决。
我现在手上虽然什么东西也没有,可是,依然能决定自己的生死。
我嘴里的三十颗恒牙,一颗没掉,洁白如新。
人类的牙齿,可以撕碎人体的任何一个部位。
我张开嘴巴,毫不犹豫地咬向自己的手腕。
我看着血液从撕破的血管汩汩流出,心情异常平静,就像在山间欣赏着小溪,缓缓流动的,是生机。
很奇怪,失去意识之前,脑中反复放映的,不是我跟时俊的过往,而是傅思明那句凄厉的“你去死吧!”
这句话看起来如此恶毒,可是听在我耳朵里如同天籁。
这世界上,能有一个人如此对我,足矣……
黑暗袭来,我觉得浑身冰凉。
生命结束,原来最先逝去的是温度。